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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表彰的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公示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8-12-2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144号)要求,现将拟表彰的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或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
联系电话: (010)66051697、66050543(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政编码: 100801
(二)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
联系电话: (010)84233499,84233475(传真)
电子邮箱: biaozhang@mohrss.gov.cn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
邮政编码: 100125
附件: 1.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2. 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劳动模范拟表彰名单
3. 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名单
2017年12月21日
·附件2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劳动模范拟表彰名单.doc
·附件3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