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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表彰的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公示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8-12-04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评选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74号)要求,现将拟表彰的林业英雄、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4日至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全国林业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一)国家林业局人事司
联系电话: 、84239732
电子邮箱: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邮政编码: 100714
(二)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biaozhang@mohrss.gov.cn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
附件: 1.林业英雄拟表彰对象名单
2.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3.全国林业系统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名单
4.全国林业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名单
全国林业系统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
·附件2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docx
·附件3全国林业系统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名单.docx
·附件4全国林业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名单.docx